2014-03-13 10:55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为认真实施人才兴昌战略,昌都地区把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工作作为加强我地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根据区人事厅《关于开展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昌都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标准,积极推荐,确保了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严格人选条件。一是在我地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并在近五年来取得突出业绩、成果和重要贡献为主要依据,且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二是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高技能工作的,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严格推荐程序。一是对地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提出推荐人选,经主管部门研究后,报地区人事局审核;二是地区直属事业单位由单位政工人事部门提出推荐人选,经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报地区人事局审核。三是各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单位提出推荐人选,经主管部门、县人事局研究后,报地区人事局审核;四是县直属事业单位由单位政工人事部门提出推荐人选,经县人事局研究后,报地区人事局审核。经过严格的审核后,最终由地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报请行署研究推荐到自治区人事厅审批。
目前昌都地区已向区人事厅推荐上报了一名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业绩突出、深受群众拥戴的、知名度高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选。此项工作的严肃开展,将进一步激励我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工作,为建设小康昌都、和谐昌都、平安昌都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期报:区政府办公厅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