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0:52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察雅县结合开展第三批深化寺庙爱国主义教育和创建和谐寺庙,有力、有序开展法制教育进寺庙工作,使广大僧尼的祖国观念、法制观念、政府观念和公民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稳定了僧尼的思想,稳定了寺庙局势。
“3.14”事件后,察雅县积极组织由县级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及时进驻各重点寺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烟多寺、向康寺、香堆寺、宗沙寺等40座重点寺庙加强整顿和管理,抽调了县、乡干部135人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组,一寺一策、对症下药、务求实效,在工作中突出针对性,从寺庙民管会成员和寺庙重点僧尼入手,逐步扩大与僧尼的接触和教育面。一是开展《宪法》、《刑法》、《宗教事务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试行)》、《外来学经人员管理办法》、僧尼请销假制度和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编写的《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提纲》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材料的学习;二是运用广播、电视、录象、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3.14”事件事实教育;三是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爱国主义教育,使广大僧尼真正懂得“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深刻道理;四是用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及身边发生的事和大量事实,引导他们充分认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其次,进一步摸清了寺庙情况,包括:寺庙编内僧尼、编外人员、宗教教职人员(活佛、堪布、经师、格贵、翁则)和学经班学员,非法出入境、非法认定“活佛”、社会闲杂人员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来路明、数据准;掌握僧尼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及寺庙民管会班子情况(政治表现、宗教造诣、作用发挥、僧众影响);综合分析了寺庙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
此次法制宣传教育涉及40座重点寺庙,共计僧尼1289人,受教育面达91%,在第一阶段结束后各工作组对片区寺庙所学内容进行了书面测评,及格率达到95% 。通过学习、宣讲、组织僧尼讨论以及对僧尼书面测评等形式,使广大僧尼增强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觉性,倍加珍惜西藏发展进步的大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