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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办事流程

2014-03-29 11:55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点击:0

一、内容

企业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文本,需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二、依据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2006年12月22日,劳社部发[2006]46号)。

三、办理程序

(一)企业将需审核的材料直接报送劳动保障部门。

(二)对获通过的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制作《劳动合同审查意见书》,并通知企业领回核准的劳动合同文本。

(三)对劳动合同条款有异议的,提出书面意见退回企业修改,企业对劳动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

四、办理时限

收到劳动合同审查申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退回企业修改的,自企业重新提交之日起重新计算。

五、是否收费

收费。

收费依据:

藏劳仲字[1995]041号

收费标准:

劳动合同鉴证收费每份5元,变更合同鉴证收费每份3元,续订合同每份收费2元。

六、办理机构、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理机构:

西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争议仲裁处

办理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241号

咨询电话:6864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