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0:43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为确保“政策下乡进村入户”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丁青县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社会稳定见成效、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各单位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县民政部门:关注民生、社会弱势群体,认真落实五保对象供养制度、农牧区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寿星老人健康补贴、农牧民困难家庭子女就学学费减免和资助政策。目前已及时发放特困群众补助金137万余元,发放“五保户”生活补贴176万元,实施特困群众医疗救助10户。
县农牧部门:以促进粮食安全生产、增加农牧民群众收入为出发点,加大农牧民技能培训力度、积极推广良种种植、及时实施良种推广补贴和政策性化肥亏损补贴、深入实施农村薪材替代工程沼气项目。截至目前共培训农牧民群众862人,推广补贴良种种植2000余亩、发放补贴9000元,实施推广沼气项目500余户,发放补贴190万元。
县教育部门:认真落实教育“三包”政策,严格审核“三包”经费使用,提高地区第二高级中学农牧民学生助学金标准并免收住宿费,免除内地西藏班(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等政策。截至目前,丁青县教育“三包经费”涵盖范围已达4909名学生。
县安居办:深入落实农牧民安居工程实施标准和补助标准,严格安居工程验收标准。2009年共实施安居工程1275户,其中,农房改造234户,游牧定居714户,扶贫搬迁298户,地方病搬迁29户。
县卫生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一孩双女”困难户辅助政策、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辅助制度、避孕节育技术优质服务免费制度、新型农村医疗制度等。截至目前新型农村医疗制度覆盖率100%,“一孩双女”户困难家庭审批登记375户,免费发放各类避孕药品28300人次,为基层开展流动服务230人次,从税费改革经费中报销费用46582元。
县财政部门:努力提高村(居)干部待遇,将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村(居)主任基本报酬统一调整为5740元/年·人,业绩考核标准为人均1394元/年;一般村(居)干部基本报酬统一调整为2870元/年·人,业绩考核标准为人均697元/年。同时从县财政支出50万元作为村(居)干部的业绩考核奖金,并安排村(居)干部进行两年一次的免费体检。
(丁青县委宣传部 地委宣传部外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