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新闻中心>昌都新闻>

设立救助基金 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2014-03-13 10:38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点击:0

设立救助基金  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昌都地区设立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基金

和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基金

 

为积极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近日,经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多方努力沟通协调,在地委、行署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昌都地区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基金和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基金正式设立,启动资金分别为70万元和50万元。上述两项基金的设立,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同时也是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为民举措。

长期以来,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执行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下文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和解决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转型等原因,发生在生产、流通等领域的各类纠纷大幅度上升,有相当部分的案件经过法院判决、调解、执行后,被执行人仍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导致部分申请人的实体权利得不到实现,使一部分权利人的生产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的境地,生存状况恶化,在得不到经济救助的情况下,便会感到无助和绝望,对法律失去信心,继而出现不断申诉上访,甚至对被执行人进行报复或对社会进行报复,这都会给昌都社会的稳定局势带来很大的隐患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昌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刑事犯罪居高不下,造成被害人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别是在刑事案件发生后,一些被害人家庭因失去劳动力造成生存状况恶化,而被告人又无经济能力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下,有的被害人会产生对社会的不满情绪,长期进行上访、缠访、闹访,甚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属进行报复或对社会进行报复,给昌都的社会稳定埋下极大的隐患。

针对昌都这样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通过积极努力,设立了上述两项基金。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基金,专门用于救助因受特定刑事犯罪行为侵害而陷入生活极度困难的被害人和与其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使其度过生活困难;执行案件救助基金,专门用于救助经人民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在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无履行法定义务的能力,导致生活极度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这两项基金的设立和对相关弱势群体的救助,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人文关怀,体现了司法和谐,对于增强社会各界对司法机关的信任、理解、支持与尊重,减少涉法上访案件、减少社会对立情绪、维护社会稳定,对于构建和谐昌都、平安昌都,都必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地委宣传部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