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群众的“贴心人”
2014-03-13 09:19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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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于2002年4月,设有办公室、劳动管理监察科、劳动工资科三个行政科室和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三个事业科室。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地区城乡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社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障的实施,以及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和支付;办理离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开展工伤和职业伤残等级的鉴定;开展全地区劳动合同的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职工劳动违纪案件和投诉;开展劳动力市场管理和监察;办理职工调动、退休和企业用工信息发布等。
“十五”期间地区劳动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坚持“政府重视、市场运作、个人参与”的原则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努力开拓就业渠道,不断增加就业岗位,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十五”期间,全地区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54份,发放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33份,有33家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349人,有75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了各种优惠政策,共减免工商税费10余万元。
截止目前,全地区个体工商户达到7358户,从业人员15445人,为失业人员提供3523个就业岗位。以昌都水泥厂为代表的国有工业企业,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140余个,为缓解地区就业的压力,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和财政资金投入等方式,由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共投入资金近160万元,解决了522名企业下岗职工和136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在实现这部分职工再就业工作中,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筹集再就业资金1094万元,支付下岗职工生活费633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424万元,支付岗位及培训补贴37万元。
“十五”期间,累计开发就业岗位4372个,实现就业再就业4195人,其中“3545”特困人员338人。使城镇登记失业率从2001年的15.7%降至目前的4.3%。
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优抚安置等。目前,全地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达到113户,其中企业36户、机关41户、事业单位36户。参保职工3059人,其中企业1632人(劳动合同制工人1066)、机关711人,事业单位716人。实行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的离退休职工333人。累计征缴养老保险金6825万元,支出16780万元,财政补贴9955万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个人帐户建帐率达100%。参保失业保险的单位132家,参保人数9087人。共征收失业保险金2028万元,支出477.3万元。筹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资金479.5万元。并分别于2005年7月1日和9月1日全面启动了工伤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试点工作。全地区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22家,参保人数2398人,征收工伤保险费16.97万元。应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128家,参保职工3.1万人。
五年来,共办理工人退休1575人。其中机关177人,事业单位287人,企业1111人。办理了205名退休工人的异地安置。
依据《劳动法》和《劳动保险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禁止使用童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监察。设立了12333专线咨询举报电话。累计收到来信来访510起,来人来电咨询2418人次,按政策规定办理2635起,办结率达95%。同时对各用工单位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的监察达60余次,涉及5200余人;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5起;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41起,涉及3700人、涉及金额810万元,结案230起,结案率达到95%以上;签订劳动合同5999人,32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率达100%。2005年8月,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被评为全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先进单位。
今年1—4月地区新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57人,新增就业135人。开展职业指导560人,职业介绍417人,成功278人,成功率67%。
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卡若区劳动保障局成功举办了地区第四届劳务洽谈会。共有68家各类用人单位进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186人,累计共有2000余名失业人员进场求职,共有88人现场达成用工协议或意向。招聘会现场设立的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点和宣传点,共接待790余名各类人员咨询,发放宣传资料2500份。
地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共计113户,参保职工2964人,实行社会化发放的离退休职工3470人,其中跨省安置936人。征收养老保险金404万元。,养老金支出910万,支付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195个,参保职工9489人,共征收失业保险费137万元。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以来在医保结算和网络系统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开始了手工结算和建立个人帐户等各项工作。征收基本医疗费663.5万元。3月23日正式开展了刷卡诊治和购药业务。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备案登记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34人;配合地区电信分公司开展了电信宾馆142人的劳动关系解除工作;新签订及签证三家单位用工42人;受理并办结劳动争议案件3起,涉及人数61人,金额136.5万元。
“十一五”期间昌都将开发8000个就业岗位
6%的农牧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畴
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十一五”期间将继续完成以劳动力市场建设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建筑面积约为76800平方米,预计投资10380.6万元。就业再就业工作在“十五”基础上有较大突破,预计开发就业岗位8000个,实现就业7300人,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左右。开展城镇就业技能培训5500人,农牧民就业培训1万人左右。逐步建立和完成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机制,将养老保险扩大到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力争将6%的农牧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畴。建立并逐步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平台。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力争参保人数达1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2万人左右;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3000人;全面启动生育保险。力争在“十一五”时期,建立健全与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劳动关系。
在“十一五”期间,积极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同时利用就业援助和养老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及政府购买岗位等各种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培训失业人员5500人次(城镇),培训农牧民1万人左右,培训合格率90%,培训后实现就业率达50%以上。开展职业介绍7000人次,成功3500人,介绍成功率达50%以上;职业指导6000人次。力争在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开发就业岗位预计3500个左右;以此来促进就业再就业目标的实现。力争在矿产开发、旅游开发二个支柱产业上开发就业岗位2000个左右;以昌都、江达、芒康三个发展极及小城镇建设为重点,开发灵活多样的就业岗位1700个左右;大力开发其他形式的就业岗位800个左右。
在养老保险方面,把符合规定的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基本达到全覆盖。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启动生育保险,不断规范医疗保险,适时扩大一类保险的覆盖面,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覆盖到地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签订力度,扩大劳动合同签订覆盖面,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完善劳动保障“一站式”办事服务和信息化网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