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新闻中心>昌都新闻>

昌都丁青县破获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

2014-03-13 09:10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记者从自治区林业局了解到,近日,昌都地区丁青县林业局协助该县公安民警破获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犯罪嫌疑人罗布泽仁以故意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罗布泽仁系昌都地区丁青县尺牍镇玛色村村民。自去年9月以来,罗布泽仁在丁青县尺牍镇玛色村扎化囊山沟,用钢丝套捕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麝牗獐子牘4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猞猁1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今年3月16日,昌都地区丁青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犯罪嫌疑人罗布泽仁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受到了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