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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清风漾昌都

2014-03-13 09:06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编者按  8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建议,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0月15日在北京召开。为党的十七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成为新闻界的头等大事。本报从本期开始,开设“展示新成就,喜迎十七大”专栏,展示十六大以来昌都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

廉政清风漾昌都

本报记者 刘晓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全党新时期新阶段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      

    党的十六大以来,昌都在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同时,紧密结合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防患于未然,惩治于既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廉政清风吹拂着藏东大地。       

教育倡廉:打造廉洁自律的道德底线       

    近年来,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礼品、礼金折价10万余元,拒绝吃请和拒绝收受红包的干部不断增多。昌都地县两级党政组织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作风建设、财务管理、严格接待标准、加强干部队伍经常性教育和管理等问题,充实和完善了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并深入贯彻执行。       

    地委纪检委对改革开放以来全地区各级党政机关自行制定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认真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86件;初步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2003年以来,先后对11个县、49个地直单位(部门)共41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纳入计算机管理程序,并按规定逐年上报了地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及年度考核表。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较为全面、真实地记载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情况,促进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收入礼品礼金登记等“三项制度”的落实,对于实施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对于干部的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等方面,正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昌都坚持将党纪政纪和法律条规教育贯穿于廉政教育始终,完善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配合组织、宣传、党校、广电等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栏、电视、报刊等阵地,大力宣传反腐倡廉政策法规、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事迹。       

阳光反腐:提升权力公信的“法宝”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对7名县级、3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对46名县级干部和98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或诫勉谈话,对13个集体、18名个人进行了通报或批评教育。       

    昌都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近年来,全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及上级部门交办线索401件(重复35件)。经过初查,澄清问题给予了结209件,立案查处15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0人,乡(科)级干部79人,一般干部60人,其他人员3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分析研究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过程,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执纪为民:突出永恒不变的主题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认真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自2001年以来,采购资金2546.35万元,累计降低购药成本348.97万元;除面上广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外,重点抓了卫生、电力等部门的行风评议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减轻农牧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农牧区基本不存在加重负担问题;认真纠正拖欠建设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自2003年底正式开展“双拖欠”清欠工作以来,全地区已累计清理拖欠工程款2亿余元,清理拖欠民工工资8千余万元;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对八宿、江达、昌都、左贡、芒康、类乌齐、丁青7县及其部分乡(镇)和地直有关单位(部门),就医疗卫生收费、过期药品的销毁、学校收费、减轻农牧民负担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治理意见,取得了良好效果;认真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坚持边教育、边治理、边整改、边提高,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并逐步向纵深发展。

    反腐败已经不仅仅是关系领导干部的事情,更是切身关系到群众日常生活的大事情。反腐倡廉工作为民生“小事”亮剑,抓到了群众的心坎上。       

刹风整纪:助推经济发展的动力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认真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累计清理行政审批项目251项,取消54项,改变管理方式16项,保留180项。       

    积极推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资金监管。“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得到认真执行,仅2003年地直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入库资金就达509.81万元,罚没收入入库资金150.47万元,清理坐支预算外资金20.85万元,收缴预算外资金197.52万元。认真开展清理银行账户工作。先后对52个地直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取消账户46个。部门预算改革范围不断扩大,从2003年地区试行部门预算改革后,11县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地直单位试点范围从10个扩大到23个,达到40%以上。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推进,2000年全地区推行了工资集中发放,2002年11县全部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2005年出台了《昌都地区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11个县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地区本级选择15个地直单位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从2006年10月1日起所有单位均纳入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积极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用人新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拔任用干部。大力推行竞争上岗等工作机制,严格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净化市场竞争环境。几年来,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先后对16家施工企业的违法招标行为给予了取消投标资格并进行通报的处罚,对严重违规的3家区外施工企业给予清除昌都建筑市场的处罚,有力地维护了建筑市场秩序。       

    认真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近年来,全地区共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08宗,面积16.39万平方米,土地收益3219.78万元。        

    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2003年以来,地区本级政府集中采购资金达到9647万元,节约资金762万元,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深化“三公开”。截止目前,地直43个单位、11个县、138个乡(镇)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       

    风正才能扬帆。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协调和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期待并相信,卓有成效的反腐倡廉工作,必将在昌都新阶段的发展中越来越充分地释放出自己的能量,为构建平安昌都、和谐昌都、小康昌都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