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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培训工作顺利开

2014-03-13 09:03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07〕56号)和地区行署(2007)19号《专员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我地区自2007年10月1日正式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参保人员调查、登记、申报、缴费和个人帐户建立等具体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参保人员住院治疗、转诊转院、费用结算等诸多程序,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业务操作程序复杂繁琐。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的业务技能,使我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顺利开展。2007年11月20日上午,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地区图书馆举办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操作培训大会,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中、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军分区、武警支队的经办人员共计150余人参加了这次培训大会。
  此次培训大会为期两天,随后,地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将会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和经办流程进行讲解,为我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顺利开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