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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应一月一会

2014-03-14 16:16 来源:新华网 点击:0

    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晓灵建议修改议事规则,以满足大量立法、修法需求

  新京报三亚讯 (特派记者杨万国)14日,在由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主办的三亚·财经国际论坛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建议,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把现在常委会两个月开一次会规则改为一个月开一次,以满足三中全会改革决定发布后,大量的立法、修法需求,适应改革需要。

  吴晓灵说,下一步深化改革,光靠文件和政策落实不行,应该推向法治的轨道,通过立法,加强问责,改革的障碍才会清除。按照三中全会深化改革的决定,目前有很多法律已经滞后,不能满足深化改革的需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现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1987年出台,2009年第一次作出修正,当时主要修改了代表列席会议,发言时间等规则,而一般每两个月一次的开会频率一直保持至今。

  她说,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两个月开一次会,很多修法工作一拖再拖,好几年才能修改。她建议,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增加常委会会议频率。这样才能够保证很多改革工作进入法治轨道。

  吴晓灵曾任央行副行长,现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14日,她对记者表示,上述情况在金融领域就比较突出,“很多法律已经不能适应现状了”。她介绍,为了适应深化改革的要求,目前全国人大正在修改证券法和期货法,力争明年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