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4 16:13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点击:0
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裸官不得提拔”、“被问责干部两年内不得升职”等成为舆论关注焦点。
1995年,中共中央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002年,在暂行条例基础上,中共中央修订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此次中央发布的通知,1月15日印发的新条例是对2002年条例的修订。
清华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相比起2002年的条例,新条例把过去的原则性标准具体化了。
比如,新条例规定了哪些干部不得列为考察提拔的对象。其中,“裸官”赫然在列,让不少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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