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4 10:51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拉萨市旅游局副局长王平2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营“家庭旅馆”必须要到当地工商部门注册,获取合法经营资格;没有在有关部门登记注册的、以盈利为目的“家庭旅馆”属于非法经营。
近年来,随着游客数量的快速增长,拉萨市一些设施较为完善、价格较为低廉的“家庭旅馆”纷纷出现,并逐渐成为拉萨市旅游接待的重要力量。然而,不少“家庭旅馆”并没有获得合法的经营权,而是通过“旅游俱乐部”“互助社”等形式运营,有可能无法妥善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相关权益。
王平说,拉萨市旅游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家庭旅馆”进行检查,对符合条件的,将发给相关证件,推荐给游客并负责处理相关投诉事宜;对于不符合条件且没有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旅馆”,旅游部门将不受理游客的投诉。他提醒广大游客一定要慎重选择住宿地点,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在青藏铁路通车、林芝机场通航和中印乃堆拉边境贸易通道恢复开放等因素的推动下,西藏自治区今年接待旅游者有望突破300万人次,预计比2006年增加近5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