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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报评论员:让城镇困难家庭居有其所

2014-03-14 10:51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西藏继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之后,又在城镇全面启动廉租住房建设,旨在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居有其所。这是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又一生动体现,是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又一有效举措,是西藏实施的又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时期新阶段,西藏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下,在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跃上新的台阶。但由于历史原因、自然因素的影响,以及发展水平的制约,目前在城镇中尚有一些家庭生活还相对困难,居住条件也较差。全面启动廉租房建设,就是党和政府设身处地地为这部分群众着想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它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彰显了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这是一项利民的大好事,这是一项惠民的大实事。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对此专门作出批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一路绿灯,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对廉租住房建设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用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的方式,建立健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要综合考虑当地住房状况和房价综合水平、实际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对最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要把廉租住房建设纳入目标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进程,确保廉租住房早日惠及城镇最低收入家庭。

  廉租住房建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建设、财政、监察、民政、税务、土地、规划、房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使廉租住房建设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建设直至居民入住都一路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