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4 10:50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享有充分的政治、社会和经济权利。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西藏人民积极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全国和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并通过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西藏全区有93.09%的选民参加了2002年的县级直接选举,有些地方选民参选率达到100%。在选举出的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所占的比例,在自治区和地市两级达80%以上,在县、乡(镇)两级达90%以上。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已成为西藏自治区干部的主体,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先后6任(含现任在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和7任(含现任在内)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均为藏族公民。自195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西藏委员会”成立以来,共5任自治区政协主席均由藏族公民担任。据统计,目前,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中占87.5%;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占69.23%;在自治区主席、副主席中占57%;在自治区政协常委和委员中分别占90.42%和89.4%。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公民占自治区、地(市)、县三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77.97%,分别占三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干部总数的69.82%和82.25%。还有一批西藏的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公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有的还在中央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在全国人大代表中,西藏自治区有19名代表,其中有12名为藏族公民。在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先后有十四世达赖、十世班禅、阿沛·阿旺晋美、帕巴拉·格列朗杰、热地等藏族公民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目前,西藏有29名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士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和常务委员,其中,阿沛·阿旺晋美、帕巴拉·格列朗杰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
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40多年来,西藏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本民族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实施了11个《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自主安排了许多重大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确保了西藏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健康发展,确保了西藏社会经济的发展符合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中央政府也根据西藏的特点和需要,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先后召开了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支持西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殊优惠政策和措施。“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低税收、优惠贷款利率和低保险费率;对农牧民实行免费医疗,农牧民子女上学实行免费吃住等政策深受农牧民欢迎,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近年来,中央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加速西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再次体现了中国政府对西藏人民利益和权利的特殊关怀,有力地促进了西藏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据西藏自治区统计,2006年,全区生产总值完成290.3亿元,比上年增长13.2%,连续第六年保持12%以上的增长速度。人均GDP突破10000元。西藏经济社会事业进入了全面快速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
——广泛使用、学习并发展藏语文。西藏自治区是藏族聚居地区,藏族人口占95%以上,藏语言文字是全区通用的语言文字。西藏自治区先后于1987年和1988年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和《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将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藏语言文字在西藏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得到广泛使用。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法规,西藏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发布的公告都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在司法诉讼活动中,对藏族诉讼参与人,都使用藏语文审理案件,法律文书都使用藏文。各单位的公章、证件、表格、信封、信笺、稿纸、标识以及机关、厂矿、学校、车站、机场、商店、宾馆、影剧院、体育馆的标牌和街道名称、交通路标等均使用藏汉两种文字。 目前,西藏自治区的广播电视每天藏语播出时间达20多小时。藏文图书报刊发展很快,仅1989年以来出版的藏文图书就有400多种,许多高质量的藏文图书还在国内外获奖。此外,藏语文学习依法得到保障。西藏自治区教育系统全面推行以藏语文授课为主的双语教育体系,已经编译出版了从小学至高中所有课程的藏文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藏文专业术语规范化及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藏文编码已正式通过中国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藏文的信息化正在走向世界。
——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传统风俗习惯得到尊重和保护。国家尊重和保障西藏各民族人民特别是广大藏族人民按照自己传统的风俗习惯生活和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正常的宗教信奉、祭祀活动和参加重大的宗教和民间节日活动的自由。随着时代的发展,藏族群众在保持藏族服饰、饮食、住房的传统方式和风格的同时,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各方面也吸收了不少新的现代文化习俗,极大地丰富了西藏人民的生活。每年各地群众的节庆集会,既有大量的传统节日,如拉萨的藏历新年、萨噶达瓦节、扎什伦布寺的什莫钦布节等等,又有全国乃至世界性的新兴节庆集会,如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十一国庆节等。现代文明的新思想、新文化与藏族传统的优秀文化相结合,使西藏形成了既有民族特色又有时代精神的新风俗、新习惯。同时,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特别注意尊重和保护藏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自治区成立以后,按照大多数僧尼的意愿和人民群众宗教信仰的需要,有关宗教的文物、古迹、寺庙都得到了妥善保护。中央人民政府把布达拉宫、拉萨三大寺、大昭寺、日喀则扎什伦布寺等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对这些寺院的壁画、雕刻等宗教文化的载体,拨给巨款,进行保护或修缮复原。国家投巨资对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三大重点文物进行的维修工程即将圆满结束。目前,西藏共有1700多座寺庙和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僧尼46000多人,各种宗教活动正常举行。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是西藏藏传佛教各教派的组织,并有藏文版会刊《西藏佛教》以及1所西藏佛学院和1所藏文印经院。
——藏学研究蒸蒸日上,藏医藏药重放异彩。旧西藏没有任何现代意义的藏学研究,如今西藏的藏学研究已取得很大进展,已经成为对西藏社会进行全面研究的一个宏大的学科体系。据统计,中国现有50余家藏学研究机构,1000多名专家学者。各藏学研究机构对西藏和其他藏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历史、文化、宗教、语言等领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繁荣和发展了我国的藏学研究事业,为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对外宣传西藏和其他藏区,促进西藏和其他藏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藏医藏药具有突出的藏民族特色,在藏族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中华民族医药学宝库中独树一帜。西藏自治区成立来,国家拨巨款发展西藏的藏医藏药事业,促进了藏医藏药的蓬勃发展。目前,西藏的藏医机构已发展到14所,同时还有60多个县医院的藏医科。从事藏医藏药的人员已达2000多人。
——科教事业成就斐然。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特别是在“十五”期间,中央政府加大了对西藏教育的支持力度,组织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也一直把发展人民教育事业,提高藏民族整体科学文化素质作为一个重要任务。为依法保障人民的受教育权利,西藏自治区政府坚决执行1994年颁布实施的《西藏自治区义务教育办法》和《西藏自治区义务教育规划》,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尤其专门安排2.4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农牧区学校教学条件。到2006年底,西藏已有73个县通过了“普六”验收,“普六”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49个县通过了“普九”验收,“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65%以上;63个县通过了扫盲验收,脱盲人口覆盖率达到87%以上,青壮年文盲率由“九五”末的39%下降到15%。各类学校的布局更趋于合理。截至2006年底,西藏有小学890所,教学点1568个,在校生32.8万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9%;初级中学93所,在校生12.1万人,初中入学率达到75.4%;高中13所,在校生3.3万人,中等职业学校10所,高中阶段在校生4.6万人。与“九五”末相比,普通高中在校生增加了2.3万人,增加了191.7%;高等教育有了长足发展,现有西藏民族学院、西藏农牧学院、西藏大学、西藏藏医学院4所高等院校,与“九五”末相比,西藏高校本专科生增加了1.35万人,增加245%。 几十年来,西藏已培养大学毕业生2万余人,中专毕业生2.3万余人,有了一批藏族博士、硕士,并已拥有一大批藏族科学家、工程师、教授、名医、文学艺术家等专业人才。现在西藏建有农业、畜牧业、交通、电力、建筑、地质、水利、气象、卫生、教育、医药等专业研究机构共22个,农牧业技术推广站59个,专业科技人员达2.8万余人。
——西藏妇女已成为各行各业的生力军,地位得到大幅提高。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妇女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目前,西藏全区机关中女性公务员占公务员总数的比例为37.99%;西藏自治区八届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占22%;八届政协委员中女委员占21.55%;还有了147名女法官、23名女性陪审员。西藏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占45.87%。农牧区妇女劳动力已占农牧区劳动力总数的60%以上,妇女创造的农牧业产值占总产值的50%以上。全区各类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3.77%,女科技干部占科技干部的42.58%。西藏还开展了农牧区妇女科技培训,帮助农牧区妇女提高科学文化素质,使7万多名妇女摆脱贫困。西藏妇女已成为西藏各行各业的生力军,撑起了西藏社会、经济发展的“半边天”。西藏妇女卫生保健水平有明显改善。妇女人均寿命已由民改前的35岁提高到65岁。随着西藏九年义务教育的大力推进和职工教育的迅速发展,女性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全区成人高校在校生女生占近一半。妇女维权保障机制逐步健全。社会各部门认真执行《妇女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惩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中国中央政府领导下,西藏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西藏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为加强西藏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质量,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以后,就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议事日程,1975年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立,1983年正式成立自治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此后,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不断完善,西藏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半个多世纪以来,西藏自治区政府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出了巨大的努力。西藏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取得了巨大成就。如国家直接投资建设了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的“一江两河”(雅鲁藏布江、拉萨河、年楚河)中部流域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直接投资兴建了生态环境保护型铁路——青藏铁路,这些工程项目都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与此同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拉萨市及周边地区造林绿化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等一大批生态工程项目相继实施,有效地改善了西藏的生态环境。通过对西藏天然林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植树造林,西藏的森林覆盖率不断增加,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不足1%,上升到目前的5.93%,对生态环境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人工植被增加,西藏拉萨、日喀则等城市的风沙天气已明显减少。西藏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已经发生了科学的质的飞跃。目前,西藏的环境质量良好,大部分地区基本处于原生状态,是世界天然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责编/石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