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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1810余万元补贴资金应对物价上涨

2014-03-14 10:33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记者日前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07年自治区财政共安排应对物价上涨补贴资金1810.4万元,有力地保障了西藏自治区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和公益性行业的正常运转,确保了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据了解,2007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较高,特别是肉菜等副食品价格涨幅较大,居民生活成本有所上升,对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尤其是低收入人群的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近一段时间,国际油价持续大幅上涨,国内成品油与原油价格倒挂引发的矛盾日益突出,对一些公益性行业带来了一定影响。在此种情况下,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于8月3日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应对肉菜等副食品价格上涨的有关政策措施,决定对城镇低保人员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政府的有关精神,自治区财政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研究相应对策、及时落实资金,对西藏自治区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进行了财政补贴。

  为应对副食品和液化气价格上涨,自治区财政安排城镇低保人员临时性物价补贴资金547.2万元。这笔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因物价上涨造成的困难。

  自治区财政还于2007年11月下发自治区教育厅临时补助专项资金28万元,以缓解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压力。这两类学生每人每月的补贴标准为9.9元。

  为保障公益性行业的正常运转和低收入人群的生产生活,西藏自治区还建立了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机制。2007年自治区财政共下发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资金839.2万元,其中:继续安排因2006年成品油价格上涨的财政补贴资金469.4万元;因2007年11月成品油价格上涨的临时性财政补贴资金369.8万元。

  2007年成品油价格上涨临时性财政补贴的时间为两个月,即11月和12月。通过补贴,城市出租车每辆每月实际减免收费金额290元,自治区财政对出租车的年度补贴金额实际达到629万元;林业补贴仍按林区分布对林芝和昌都地区进行定额补贴;城市公交按照拉萨市公交企业的实际耗油增资部分测算补贴额度,通过自治区财政补贴给拉萨市财政,再由拉萨市财政拨付给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仍按照《西藏自治区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机制农牧区客运补贴办法》,由自治区交通厅负责分配和组织实施;种粮农民以西藏自治区2004年粮食直补核定的各地(市)种粮面积为依据,每亩增加1元,通过粮食直补渠道补给种粮农民。

  此外,自治区财政2007年还安排能繁母猪保险费及财政补贴资金共计396万元,以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稳定西藏自治区猪肉市场。

 

  2007年西藏自治区再次提高了中小学生教育“三包”经费标准,落实了农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解决了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责编:晶晶)

 

作者: 周明江 肖涛   来源: 西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