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1 18:20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在近30年的从医生涯中,加永泽培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走上医院领导岗位后仍坚守在临床工作的第一线,积极完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医护人员进行临床查房,为病人制定治疗方案。加永泽培坚持每周进行不少于三次的科内大查房,并及时提出诊断及处理意见;对新入院及危重病人随到随查,还定期下门诊负责疑难病的诊疗,承担着各县危重症病人的会诊及救治工作,每年完成科内门诊患者3万余人次,收治病人5百余人次。近30年来,加永泽培利用业余时间诊治病人达3万余人次。
加永泽培积极开展临床科研工作,对高原地区心脑血管疾病进行研究,共在各级医学刊物上发表医学论文45篇,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两次、全国学术交流10次,历时5年完成的“然纳桑培联用硝苯吡啶治疗高血压病的临床研究”报告,被作为首届国际藏医药学术研讨会的重点论文,收录进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他撰写的《高原地区藏族急性脑血管病的主要危险因素》一文在2004年召开的第五届国际高原医学大会上交流。2005年,加永泽培完成了昌都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然纳桑培治疗出血性脑卒中的临床研究”。
加永泽培先后到昌都地区11个县参与抢救病人,使许多重病人转危为安。在近30年的临床工作中,不论加班或在休息日参加危重病人的抢救,加永泽培从未补休过一次,也未领过一次加班费,未报过一次出租车费,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白衣天使”的真正内涵。
加永泽培1995年开始担任中华医学会西藏分会理事,还是自治区医学专家库成员、《西藏医药杂志》编委。
高超的医术和高尚的医德,给加永泽培带来了很多荣誉。1987年,加永泽培荣获卫生部授予的“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1988年,荣获国务院颁发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1991年,荣获自治区党委颁发的“西藏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92年,荣获自治区党委、政府颁发的“西藏自治区劳动模范”称号;1992年,荣获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全国卫生系统模范工作者”称号;1994年、1995年,两次荣获国务院颁发的“全国卫生系统模范工作者”称号;1994年,荣获国务院颁发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2002年当选为中共十六大代表,并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