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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光荣传统 弘扬优良作风 为西藏的发展和稳定

2014-03-14 10:09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一、西藏检察事业30年的主要历程

    今年,是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30年来,西藏检察机关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服从服务于西藏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团结一致,奋力拼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维护西藏社会稳定,为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西藏检察事业30年的主要历程

    西藏检察机关是随着西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西藏检察机关创建于1956年6月,即在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司法处下设检察科,行使部分检察权。1958年1月,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西藏分院和西藏分院直属人民检察院(现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两个检察院合署办公。

    1963年6月,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之后,昌都、阿里、山南、那曲、日喀则各专区人民检察院相继成立。1965年9月,随着西藏自治区的成立,正式成立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各专区(现为地区)人民检察院全部更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人员由最初的4名扩增到了40名。但从1966年至197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破坏,西藏检察机关被撤销,检察工作被迫处于停滞状态。 

    1978年,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法制的春天来到雪域高原,西藏各级检察机关相继恢复重建和建立,各项检察事业得到了蓬勃发展。总结恢复重建30年来的辉煌历程,西藏检察机关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阶段。

    ──重建阶段。这一阶段从1978年至1986年结束。1976年,随着“四人帮”被粉碎,标志着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结束。特别是随着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民主法制建设也进入了新时期,西藏检察机关进入了恢复重建阶段。自治区检察院和六个分市院相继恢复重建和建立,并在西藏新建了71个县级人民检察院。

    这一阶段先后召开了三次西藏检察工作会议,各项工作进一步理顺,机构进一步健全,检察职能初步得到履行。其特点:一是被撤销的机构不仅恢复重建,而且进一步扩大,西藏检察机关由8个发展为79个,县级院从零发展为71个;二是履行职责范围进一步扩大,不再是单一的批捕起诉和监所检察,而是发展到法纪检察和经济检察;三是机构逐步建立健全,仅自治区检察院就设立了7个内设机构;四是检察编制增加,干警进一步增多。到1982年,西藏检察干警人数由1978年恢复重建时的5人,发展到400余人。到1986年,西藏检察干警人员增加为800余名。人员的增加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奠定了基础。

    ──发展阶段。从1987年至今。在这一阶段西藏检察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工作走上正规化,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并取得显著的成效。其特点:一是工作思路更加明确。1987年特别是2001年以来,西藏检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西藏工作大局,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按照“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工作要求,为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检察职能的履行越来越充分,为维护西藏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1987年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西藏检察机关围绕西藏大局,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维护国家安全和西藏社会治安秩序,促进反腐倡廉,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机构进一步完善。到1993年组建尼玛县人民检察院为止,西藏已有73个基层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和7个分(市)院相继成立了与高检院相对应的内设机构,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提供了组织保障。四是检察人员进一步得到充实,且素质逐步得到提高。根据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西藏检察人员编制为2237人。截至目前,西藏检察干警人数已增加到1720名,大学学历达到62%,大专以上学历达到84%以上,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五是检察保障建设取得新进展。截至目前,西藏各级检察机关都有了交通工具、电脑等现代化办公条件,以办公、技术和周转房为重点的“三房”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各级检察院新建了“三房”,办公、技术和干警住房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综上所述,西藏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西藏自治区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广大检察干警始终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了各种艰难险阻,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努力工作,积极探索,为西藏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978年以来的30年,是西藏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各项检察事业取得历史性进步的30年;是西藏检察机关以反对分裂为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服务西藏跨越式发展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30年;是西藏广大检察干警克服重重困难,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30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高检院和西藏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以及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和支持的结果;也是广大检察干警在反分裂斗争复杂尖锐、工作条件异常艰苦的情况下,克服诸多困难,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结果。 

    二、西藏检察工作30年的主要经验

    西藏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和艰苦的自然环境中逐步发展壮大的。西藏地处祖国边疆,达赖集团分裂破坏活动十分猖獗,宗教影响根深蒂固,群众的法制意识淡薄,基础设施简陋,工作条件、生活条件极其艰苦,一代又一代西藏“检察人”发扬党的光荣传统,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是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成绩的保证。在30年里,不管在任何情况下,西藏各级检察机关都特别强调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政治立场,严格依法办事,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组织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经受住了各种风浪的考验。

    ──始终坚持以反对分裂为首要任务,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是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成绩的关键。达赖集团对西藏的分裂破坏活动从来没有停止过,30年来,西藏各级检察机关同达赖集团开展了针锋相对的斗争,认真履行批准逮捕和公诉职能,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达赖集团分裂破坏活动,确保了西藏的社会稳定。

    ──始终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并高度重视法律监督的效果是检察工作取得成绩的生命线。30年来,西藏各级检察机关自觉地将检察工作融入西藏的大局,并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西藏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发挥了检察机关的特殊作用。

    ──始终坚持以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为目标,是各项检察事业取得成绩的根本。30年来,西藏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特别是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教育培训,积极吸收各民族优秀人才充实检察队伍,并高度重视培养和使用民族干部。通过这些工作,不仅使西藏检察干警的素质有了实质性的进步,而且造就了一支爱岗敬业,肯吃苦、乐于奉献的检察队伍,涌现出了以“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倪惠康、明马丹增和“全国先进工作者”西饶旺杰为代表的一批先进人物,为西藏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始终坚持以保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所需的保障建设为重点,是西藏检察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30年来,西藏各级检察机关立足西藏实际,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狠抓履行职责所需的交通、通信、“三房”(办公、技术和周转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使西藏检察机关的办公、技术和居住条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基本解决了“三房”和办案用车,做到了人手一台电脑,三级检察院建成了一级、二级、三级专线网和局域网。部分检察院配置了多媒体示证系统和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实现了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读书和网上看报。

    ──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西藏检察工作取得成绩的重要手段。30年来,西藏各级检察机关相继进行了主办、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诉讼规则、内外监督协作机制,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且还为强化法律监督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是西藏检察工作取得成绩的有效途径。30年来,西藏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西藏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地开展了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在打击刑事犯罪中,结合西藏实际,始终把打击达赖集团破坏活动和维护西藏社会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西藏检察干警认真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尊重西藏各族人民的风俗习惯,坚持用藏、汉两种语言文字开展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继往开来,开拓进取,为西藏的发展和稳定而奋斗

    当前,西藏自治区上下正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党员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是当前西藏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要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要坚持求真务实,狠抓落实;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第一、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高检院的要求,要把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别是政治安全放在检察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西藏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国际敌对势力西化、分化我国的政治图谋没有一点改变,他们的终极目标就是要颠覆社会主义中国;要深刻认识当前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时时加强戒备,处处严加防范,决不能让达赖集团的阴谋得逞;要深刻认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洞察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西藏反分裂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对达赖集团的定性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高检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同一切分裂破坏分子和分裂破坏活动作坚决斗争,切实维护西藏稳定和国家安全。

    第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抓好检察业务工作。西藏检察机关要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努力维护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第三、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抓好队伍建设。西藏检察机关要把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一是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经常性教育。要从解决政治方向和思想认识问题出发,教育广大检察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面前,做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能变、不能丢、不能忘。要把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自觉行为,做到持之以恒。二是要大力加强检察领导班子建设。要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检察领导班子和全体领导干部。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改进检察领导班子思想作风,改善领导方法,着力提高检察机关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和执法能力,使检察领导班子成为坚定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党委有关精神、善于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要积极推进民主建设,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增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创造力。要高度重视检察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措施的落实,以个人廉洁自律促进班子廉政,进而促进整个检察队伍廉明,杜绝司法腐败,努力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加强队伍业务培训。要进一步加大司法考试培训力度和正规的岗前培训工作,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建立一些检察人才培训基地,积极推进检察人才工程建设,继续完善选调优秀大学生工作机制,下大力气解决基层检察院检察官、专业人员断层问题。

    第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抓好基层院建设。要把固本强基置于各项检察工作优先发展地位。一是要全面加强检察基础建设。要在办公、技术用房全部实现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周转房建设,力争利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实现目标。二是要放手让基层开展检察工作。要立足基层实际,给基层院自主开展工作的空间。要精减考核评比活动,把主要精力用在抓工作、办实事上。要在干部任用、经费装备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真正做到:“做精机关、做强基层、做实一线”。三是要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基层党组织、检委会建设。要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效果,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崇高的事业需要崇高的精神,辉煌的时代创造辉煌的业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检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神圣。西藏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的工作部署,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为维护社会稳定与社会秩序,为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为实现西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8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举世瞩目的奥运会将在北京召开;汶川大地震昭示出中华民族的巨大凝聚力和向心力;拨乱反正、实事求是,中国改革开放走过了30年艰难辉煌的路程……对于全国检察事业来说,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了。

    西藏检察机关始创于1956年。当时,西藏只有“最高人民检察院西藏分院”一个检察院。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之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5个地区分院(除林芝)和拉萨市人民检察院相继成立。1966年至1976年,西藏检察机关和全国检察机关一样,被错误取消,检察工作处于停滞状态。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随着拨乱反正法制春天的到来,西藏各级检察机关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全面恢复重建。目前,西藏已有自治区检察院和6个地区检察分院、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及73个县级检察院,三级检察机关共81个检察院。

    恢复重建30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西藏检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各个时期的检察工作主题,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检察业务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检察院建设为重点,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团结一致、努力拼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西藏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开创西藏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此,我们向所有为西藏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和西藏检察事业做出贡献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向西藏检察干警表示诚挚的慰问!

    从今天开始,将陆续刊发有关西藏检察机关30年发展进程的文章,展现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的发展、壮大历程和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展现雪域高原检察官的风采,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 董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