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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康县以“四强化四促进”助推安居工程建设

2014-03-12 10:32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民生是和谐的根本、发展的基础、稳定的前提,芒康县本着让农牧民群众得实惠的原则,把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作为改善民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按照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总体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安居工程建设扎实有序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农牧区面貌的整体改善和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

一是强化组织和领导促进工作开展。为确保安居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由县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全县安居工程建设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下设综合组、财务资金管理组、项目建设督查组、宣传报道组四个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安居工程建设的工作实际,认真调研、积极筹划、精心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了政府引导、分级负责、群众互助、社会帮扶、自建为主的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机制,保障了安居工程建设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是强化要求和原则促进工作落实。按照“统筹规划、科学设计、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综合配套、体现特色”的建设总体要求,不断增强农牧区经济发展后劲,统筹城乡发展;坚持“政府配套一点、援藏帮扶一点、群众自筹一点、财政贴息贷款帮扶一点、其他社会渠道援助一点”的资金筹措原则;坚持自愿原则,就地、就近原则,安全、适用原则,五结合原则的工程建设原则;增收与发展共进,在安居房的设计、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的原则,积极与各乡镇协调,合理安排建设工期和进度,让群众有充裕时间从事农牧业生产、虫草采挖、外出务工等增产创收活动。

三是强化措施和保障促进工作创新。将安居工程建设纳入县级领导集团式联系重点项目制度,不断强化县级领导分片包干责任机制;将安居工程建设纳入到各乡镇和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内,强化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同时,做好协调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县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发展规划制定、国土审批、沼气建设、教学点建设、木料的备料提供、卫生所的整治等工作,以此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

四是强化管理和建设促进工作突破。为确保安居工程保质保量圆满完成,以“六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即:严格土地管理,严格木材管理,严格建设管理,严格资金管理,严格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工程档案管理。今年芒康县共需完成1747户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其中:农房改造672户、游牧民定居350户、地方病搬迁162户、扶贫搬迁363户、兴边富民200户;完成14个行政村的村居组织活动场所和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建设任务以及曲孜卡乡小昌都村和木许乡木许村2个新农村示范点建设。通过14月份的紧张建设,已完工210户,完工建房面积30450平方米,在建1293户。同时,在安居工程建设中,注意最大限度的保护自然环境,积极推广使用替代材料,各新建安居户已广泛使用替代材料,共发放竹胶板49000张、无偿水泥500吨、优惠价水泥1064吨。

 

(芒康县委宣传部  地委宣传部外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