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西藏的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令世人瞩目。发展中的西藏也给广大妇女提供了施展才华和能力的大舞台,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地跟着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积极进取的姿态、开放的眼界、高昂的热情融入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潮流中。西藏妇女儿童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
——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得到很大改善。自治区党委、政府极为重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为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1980年,西藏自治区政府正式宣布废除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的婚姻形式,一夫一妻的合法婚姻有力地保障了妇女的各项权益。1995年,北京举办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男女平等被列为我国基本国策,为妇女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1994年,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九十年代西藏自治区儿童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和《西藏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年)》;自治区党委、政府为发展妇女事业曾下发相关文件,为西藏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