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4 08:44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加强服务管理 保障合法权益 《西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西藏自治区第一部关于流动人口的地方性法规——《西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自1日起正式颁布施行。
《西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出台,顺应了我区流动人口工作的发展实际,为这一领域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为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奠定了法律基础。一是在立法理念上,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维护和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逐步推进全社会成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立法的价值追求,有利于转变社会观念,体现公民平等权利,体现了立法的文明进步。二是在制度设计上,充分体现我区目前发展状况。三是在服务管理资源的配置上,坚持体制机制创新的原则,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牵头、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职责明确、任务清晰的全新工作体制。(周红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