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2 10:30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丁青县人民法院自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以自身工作为基础,创新性的开展工作,努力开创法院为民服务新篇章。
一、加强法制宣传。为使国家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丁青县人民法院组成工作组,进行定期不定期下乡宣传活动。结合“政策下乡进村入户”活动,先后深入色扎、丁青镇、布塔、木塔等乡镇,开展了法制宣传1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8000余人次。
二、加强业务培训。针对乡一级人员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理论水平不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的现状,加大培训力度。上半年,进行了法律知识业务培训和指导13次,切实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业务水平,增强了乡级法律协调机构的调处矛盾纠纷能力。
三、设立“车载流动法庭”,丁青县人民法院通过设立“车载流动法庭”举措,将“以人为本”这一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植根于干警思想意识中心,落实到行动上来。上半年,利用“车载流动法庭”办案9次,出动法官21人,行程两千多公里,办理案件12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处理矛盾纠纷案件4件。以“就地立案、就地办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老百姓打官司带来便利,把“车载流动法庭”打造成为雪域高原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丁青县委宣传部 地委宣传部外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