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21:39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在过去的两年里,尤其是2008年,西藏档案工作在应对挑战中实现新发展、在克服困难中取得新突破,档案各项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让档案作证
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西藏各级档案部门充分利用馆藏档案资源优势,先后向新华社、中央电视台、西藏电视台、《西藏日报》、《中国档案报》等新闻媒体和国家档案局提供了一批反映西藏与祖国关系史和旧西藏人权等方面的档案。参与了《西藏今昔》、《西藏民主改革50周年》大型展览和电视政论片《跨越》的拍摄工作。
“特别是西藏各级档案部门给国家档案局网站提供的档案,点击量达200万人次,点击者来自50多个国家和地区,档案先后被国内外300多个中文网和100多个英文网站转发,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起到了让历史说话,让档案作证,以正国内外视听的特殊作用。”自治区档案局(馆)长洛桑南杰说。
积极抢救国家重点档案
2007年和2008年,国家档案局和财政部批准西藏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项目分别为38个和13个,计划抢救重点档案数分别为63795卷和34046卷。
为按计划完成重点档案的抢救与保护任务,全区各地市纷纷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其中林芝地区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工布江达、波密等县,征集到了历史档案2336件,添补了林芝地区档案馆没有历史档案的空白。
与此同时,自治区档案局(馆)加大了抢救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力度,组织检查组,对部分项目涉及单位的抢救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截至2008年,全区共抢救国家重点档案93561卷,征集国家重点档案4214件。
“虽然因为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变化,对国家档案局和财政部批准的项目做了适当的调整,但总体工作情况很好,基本上按计划完成了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任务,使一大批珍贵档案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抢救和保护。”自治区档案局(馆)长洛桑南杰说。
历史档案整理实现电子化
西藏历史档案由于其档案格式、载体等的特殊性,整理工作一直难以按档案整理的规范化要求去做,成了西藏档案工作的一个老大难环节。
2008年,自治区档案局(馆)在多年摸索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西藏历史档案整理办法》,并依此办法开始在计算机技术条件下进行历史档案的整理。
此外,在档案信息化建设方面,西藏各级档案部门狠抓了档案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自治区档案馆开展了档案信息采集标准化、信息存储安全化、信息服务网络化等方面的先期调研,形成了适合西藏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初步意见。档案法制建设方面,集中力量狠抓《西藏自治区档案条例》的起草工作。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已正式被列入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09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当中。
(责编: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