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21:29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15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县人民法院“车载流动法庭”来到了桑竹林村,将一年前一起劳务纠纷的兑现款发放到农民手中,同时为近百名村民宣传普法知识,把法律服务送到了农牧民家中。 2008年6月,拉萨市林茂生态有限责任公司由于拖欠巨额债务而停止支付桑竹林村的集体土地租赁费和农民工的工资,使200多人受到影响。达孜县人民法院接到诉讼后及时进行了财产保权,并通过县政府的协调最终获得了22万多元的赔偿款。 桑竹林村二组组长尼玛次仁代表村民拿到了19万多元的拖欠款,他高兴地对记者说:“等了那么久的拖欠款终于拿到手了,心情非常好。这是我们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情,我也从这件事中学到了更多法律知识。” “今天除了执行赔偿款的兑现,主要目的是把法律知识普及到农牧民家中,通过这次案例提高他们的法律鉴别能力和风险意识,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达孜县人民法院院长尚永业告诉记者。 尚永业说,“车载流动法庭”有随叫随到、方便快捷的特点,为农牧民调解了大量民事纠纷,因此又被当地农牧民称作“110巡回法庭”。除了办案和调解,“车载流动法庭”还把普法宣传结合起来,最近3个月组织“送法下乡”,向农牧民发放了民法、刑法和程序三大系列的普法材料和一些案例材料近40万份,并为这个县36个基层调解组织的108名调解员进行了工作培训。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办公室主任丹珍卓玛介绍说,过去由于道路条件差以及法院办公设施不够齐全,达孜县和西藏自治区其他县市一样要通过“马背法庭”到乡村办案,有些地方甚至只能靠办案人员徒步“送法下乡”。 从1997年开始,随着条件的改善,“马背”换成了汽车。今年1月初,西藏自治区又为已通公路的73个农牧区基层法院配备了“车载流动法庭”,使这种法律服务更加规范。 “车载流动法庭”装备着开庭审判所需的便携式司法用具,文字速录系统和远程立案系统,可以根据案情需要随时赶到事发地。 “它最大的好处就是快。”丹珍卓玛说,由于简化了程序,对于许多民事纠纷,办案人员首先解决问题,之后再走程序,这种因地制宜的工作方式为化解农牧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车子走到哪里,案件就审理到哪里,法律服务就送到哪里。”丹珍卓玛说。 (责编:南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