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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地位变迁展现西藏社会进步

2014-03-13 21:25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西藏民主改革50周年,也是政协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成立50周年。我作为一名多年从事政协工作的老同志,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谈一谈新旧西藏的社会状况,特别是妇女地位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透过妇女地位的变迁,展现西藏社会的进步。

  50年前,西藏实行的是最黑暗、最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在三大领主极其残酷的统治压迫下,广大农奴依附于农奴主,毕生受其奴役,深受苛捐杂税和各种乌拉差役之苦,食不果腹、衣不蔽体,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更谈不上人身自由。就西藏的妇女来说,在和平解放前,她们受政权、神权、夫权和族权的压迫,忍辱负重,苦不堪言。不仅普通妇女,连上层妇女也没有任何政治权利可言,如同在《入教十六净法》中所规定的“议事不得听从于女人”,妇女的社会地位最为低下,被称作“贱人”。西藏自古以来把男人奉为“优生”,受到尊崇,把女人视为“劣生”,受到歧视。这种男尊女卑的不良习俗沿袭了很长时间。人们普遍认为女人无需识文断字、学习文化,学了也没有用处。如果女人识点字,就遭到冷嘲热讽,嘲笑其“母黄牛也学起走马”。即使是领主和商贾家庭出身的女人,也只是略能读写、简单记事便可,没必要学习、掌握藏语语法、文法和诗韵学等更深的学科内容,致使旧西藏95%以上妇女处于文盲状态。旧西藏妇女的命运之所以极其卑微,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她们的社会地位低下。在封建农奴制社会里,广大农奴无法冲破残酷黑暗的牢笼,西藏妇女也无法摆脱其悲惨命运的处境,饱受着各种艰辛和歧视。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西藏和平解放后,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羁绊,回到了祖国大家庭中,开辟了从黑暗的封建农奴制走向社会主义社会光明大道的新纪元。

  当人民解放军临近拉萨时,亲帝分子到处散布谣言,致使西藏僧俗百姓及其上层阶级都感到非常恐慌。但人民解放军的举止完全出人意料。他们不论走到哪儿,宁可风餐露宿,风吹雨淋日晒,也绝不住进寺庙和百姓家,更不惊扰僧俗、索取财物,而且拣拾草料、柴火,也按当地习俗作价支付。不但如此,还殚精竭虑地为当地百姓做些看病治疗等力所能及的好事。在部队向别处开进时,均将宿营地平整好、拾掇干净,从不破坏环境,因而与各地的百姓建立了鱼水般的友好关系。特别是以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张经武为代表的中共西藏工委、汉族干部和人民解放军全面贯彻执行“十七条协议”,在西藏各地设立医院,免费为广大群众看病送药,开办学校,给农牧民发放无息或低息贷款,帮助藏族百姓收割庄稼,做了大量的好事实事。值得一提的是,进藏汉族干部把学习使用藏语作为与西藏人民建立友好关系、互帮互助的桥梁,专门开设了人民解放军藏语班,学习掌握藏语。通过刻苦学习,很快出现了不少能够与藏族人民用藏语交流的汉族干部,为与藏族人民相互沟通、建立友谊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中共中央和毛主席的亲切关怀下,驻藏汉族干部对西藏人民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帮助,促进了西藏经济、医疗卫生、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此时,西藏各阶层人士看清了亲帝分子的本来面目,认清了他们所散布的全是彻头彻尾的谣言,懂得了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民主改革、走社会主义道路才有光明的前途;而旧制度是黑暗的,没有任何前途。

  同样,西藏妇女也得到了空前的解放,摆脱了封建统治下的政权、神权、夫权和族权的压迫,享有了男女平等的权利。1960年6月召开第一次西藏妇女代表大会,成立了西藏妇联。从此,西藏妇女第一次获得了政治地位,走上了政治舞台。自治区妇联作为自治区政协的重要组成单位,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参加西藏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就我自己来说,虽然出身于贵族家庭,但在封建农奴制社会中也没有任何政治权利,上学识得一些藏文后,只有做家务的份,没有机会做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事情。西藏和平解放后,承蒙党的领导和培养,我也和其他妇女一样得到了解放,有了力所能及地做一些对人民有利之事、表达有利于人民心声的权利,特别是有权对有关国家大事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是我们党历史上的重要转折点。党中央非常重视民族工作,召开了全国民族工作会议,特别是先后召开了几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对西藏给予了特殊关怀。为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为西藏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西藏各族群众的共同努力,在各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作为西藏妇女,我们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发挥聪明才智,在各项事业中涌现出了“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优秀扶幼工作者”、“妇女先进模范人物”、“妇女教育工作者”、“女科学家”、“妇女医务工作者”、“女经营能手”等一大批妇女楷模。

  改革开放30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提高妇女的政治地位,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大力提拔和使用妇女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妇女干部。截至目前,妇女干部占全区干部总数的38%,比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提高了7个百分点;自治区“ 四大班子” 均配有女干部,地县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80%以上。自治区人大的妇女代表和政协妇女委员的比例占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总数的20%以上。全区妇女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46%以上;在民族手工业领域妇女约占85%;农牧区的妇女劳动力已占农牧区劳动力总数的60%以上。近5年来全区对2.8万失业妇女进行了职业培训,培训合格率达90%,通过培训就业人数达50%以上。大批基层妇女干部也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着应有的作用。总之,改革需要妇女,妇女需要改变。在各行各业和各条战线上妇女们发挥了不可代替和不可忽视的作用。全区400多名妇女获得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奖”等殊荣,1000多名妇女获得自治区级“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西藏妇女地位的变迁,从一个侧面折射出西藏经济社会和人权事业的巨大进步,西藏各族妇女从自己的切身经历中深深体会到,没有社会主义新西藏就没有广大妇女同胞的平等发展。中国共产党永远是西藏各族人民的大救星,我们坚信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有光明的前途。

  正当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集中精力建设自己美好家园,同全国人民一道迎接改革开放30周年、迎接百年期盼的奥运会之际,2008年3月14日,达赖集团有组织、有预谋,在拉萨精心策划制造了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严重破坏了社会正常秩序,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这充分暴露了达赖集团的真实面目。“3·14”事件发生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高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团结带领全区党政军警民,团结一致,同仇敌忾,坚决斗争,迅速控制了局势,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迅速恢复了正常社会秩序,取得了反分裂斗争的阶段性重大胜利。

  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我们同达赖集团的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和尖锐的,这场斗争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到国家安全统一和社会稳定、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因此,我们西藏的广大妇女干部群众一定要深刻认识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和当前反分裂斗争的严峻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刻提高警惕,决不能给分裂主义分子可乘之机,坚决同达赖集团作斗争,粉碎达赖集团的罪恶阴谋。

  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援下,只要我们发奋图强,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建设团结、民主、富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责编:小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