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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地区组建党建扶贫工作队蹲点扶助联系乡镇

2014-03-12 09:58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党委七届三次全委会精神,打牢“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组织基础,切实加强农牧区基层基础工作,中共昌都地委、昌都地区行署日前下发了《关于选派机关干部组建党建扶贫工作队蹲点联系乡镇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对组建党建扶贫工作队蹲点联系乡(镇),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通知指出,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原因,昌都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低,属于欠发达地区,而且长期面临着尖锐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定点扶贫工作开展的还不够深入扎实。全地区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提高对开展党建扶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重心下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通知明确了党建扶贫工作队的主要目标是围绕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这个主题,着力解决基层在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和引导基层理清思路、制定对策、完善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力争年年有新起色、每批有大变化。党建扶贫工作队的主要任务是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和农村党员实际,协助乡(镇)党委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结合维稳工作形势,协助乡(镇)深入开展重点寺庙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结合当地实际,协助乡(镇)经常性地开展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配合乡(镇)加强对软弱涣散班子的整顿;以安居乐业为突破口,协助乡(镇)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农村适用技术培训,提高农牧民致富本领。

通知对开展党建扶贫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组建工作队。指定了37个地(中、区)直单位作为“十一五”期间昌都地区定点扶贫37个乡(镇)的牵头单位,并与同一扶贫联系点的其他单位共同组建党建扶贫工作队,工作队成员由能力强、作风硬的3-4名党员干部组成,其中队长必须由县级领导担任。二是制定工作计划。各党建扶贫工作队进驻乡(镇)后,要深入实际开展调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状况,围绕稳定与发展制定具体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三是注重工作作风。党建扶贫工作队及每名队员要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心实意倾听基层和群众的呼声,广泛搜集社情民意,并在工作中锻炼自己,提高能力。四是总结积累经验。党建扶贫工作队要定期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以便积累总结经验,使党建扶贫工作更有效地开展下去。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把党建扶贫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形成工作机制。六是加强对选派党员干部的管理。县、乡党委负责对选派党员干部的管理工作,地、县组织、纪检部门负责对选派党员干部的考察、监督,派出单位配合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纪律上严格要求并将党建扶贫工作的成效作为对选派党员干部提拔、奖惩以及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七是加强督促检查。地委、行署将定期、不定期对党建扶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情况作出下步工作安排。地委组织部还将会同地区纪检委、地委办、行署办、扶贫办等单位每半年对党建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联合督查,确保党建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组建党建扶贫工作队是昌都地区强基层、打基础的又一重要举措,形成党建和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良性互动,必将开创全地区基层基础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