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2 09:57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马如龙听取昌都贯彻实施《森林法》情况汇报
记者邵贝真报道 10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如龙带队的自治区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昌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办法》情况汇报。
地委书记、人大地区工委主任王瑞连出席会议,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吾金平措主持会议。
据了解,近几年来,昌都坚持林业发展重心由重利用向加强保护建设转变,多策并举,森力资源管护逐步进入了良性循环轨道。芒康、左贡、江达三县配备了森林管护人员2715人,建立森林资源管护站(卡)84个,对120万公顷森林实行长年全面管护;昌都、左贡、类乌齐等8县19.33万公顷公益林纳入了中央重点生态效益补偿金项目。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管理逐步规范,先后建立了竹巴笼、盐井、岗托、甲桑卡、碧土等7个出省木材检查站和尼木、宾达等7个区内木料检查站,对竹巴笼、盐井、岗托、面达、甲桑卡5个木材检查站进行了标准化建设,每站均配备了交通工具和电视、电台等设备。天保工程自2000年正式启动实施后,累计投入建设资金3.34亿元,新增森林面积2.0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9.32%,工程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重点区域林造林项目自2006年实施以来累计完成重点区域造林2933.33公顷,其中经济林433.33公顷、水保林2500公顷,栽植苗木437.81万株。1998年以来,全地区累计完成封山育林14.15万公顷,相继建成了昌都城镇周边、“达托卡”、“达玛拉”山地人工造林、昌邦公路绿色通道、察雅县骆驼山、贡觉县马曲河生态公益林、芒康县曲孜卡经济林木基地等一大批人工造林示范工程,较好的实现了森林资源总量的持续增长。
在听取情况汇报后马如龙指出,昌都的林业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层层管理责任制得到落实,采取多种方式认真执行法制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各项森林资源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与增加群众收入有机统一,切实做好了农牧民安居工程供应工作,成效显著,工作组一行通过左贡、芒康、昌都、类乌齐4县的实地考察,充分肯定了昌都的林业工作。
马如龙要求,在下步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两法的宣传力度;抓好林业人才科技队伍建设,以科技推动林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经济林建设,增加农牧民收入;严格执行农牧民安居工程户均匀材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国家重点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