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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回復“干部身份轉變”問題

2014-03-13 15:00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陳全國同志簡歷 | 給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留言

人民網北京1月17日電 (楊高宇)近日,西藏一名基層水利技術人員給自治區黨委書記留言,咨詢“干部身份轉變問題”。對此,西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信息中心答復如下:

【網民留言】

尊敬書記:您好!我是昌都基層水利技術人員,1998年參加工作至今一直從事基層水利,職稱為工程師。一談到人事調整,講你身份為事業,現基層技術單位普遍存在外行(參加工作二、三年)領導熟悉業務,工作推動吃力,不利於工作開展,多數熟悉業務同志存在消積思想,都想退居二線。總之,如這樣長久下去,不利於西藏發展。在此懇請書記在百忙之中關注此類情況。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關於您建言“干部身份轉變問題”一事,現請昌都地委辦公室答復如下: 一、根據《公務員法》及自治區公務員登記有關規定,科級以下干部進入公務員隊伍必須遵循“凡進必考”的原則;但對表現突出、群眾公認的正科級事業干部也可提任行政機關縣(處)級領導。自2006年實施《公務員法》以來,地委組織部和地區人社局一直按照以上原則嚴格界定公務員身份。 二、公務員登記的對象和條件:1.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且在編在職的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2.已按照和參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有關規定辦理公務員過渡審批手續的﹔3.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 三、由於網友所在單位為事業單位,身份為專業技術人員,按照相關規定,暫不符合登記為公務員身份和提任縣處級領導職務。 針對網友反映的問題,地委組織部與其本人進行了聯系,講明事業單位正科級干部也可以提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有關政策及相關規定,並鼓勵其安心本職工作。

【網民留言】

陳書記您好:我是2012年9月參加擬退伍士兵2012年第二批公務員考試后分配在昌都芒康縣參加工作的,因2009年在部隊服役地拉薩市辦理過第二代公民身份証。2013年3月從老家重慶開具戶口注銷証明、行政介紹信等資料去縣公安局戶籍辦,申請把戶口遷入工作單位。而戶籍辦工作人員告訴我 戶口注銷証明上是寫的遷往拉薩市,得等檔案到了之后才能辦理。2013年6月檔案到達芒康縣組織部后再次詢問還是不能辦理,要戶口隨遷証明。2013年11月底前往拉薩時咨詢公安廳三處一名管戶籍的副隊長(提供了相關証明看后)告知可以辦理,並留下我的聯系電話說當天下午(當時是2013年11月28日上午)會給我答復的,到現在2014年1月也不見電話或是之類的消息。目前因為沒有戶口原因,不能和愛人領取結婚証、不能為孩子辦理戶口、不能將軍車駕駛証換領成地方駕駛証。這些根本的權益和瑣事困擾著我不能安心踏實的工作,不能更好的服務好所在地的農牧民群眾。書記您也不希望在西藏這片神聖疆土上一些拿黨和人民給予的權利忽悠著人民,給人民的印象是那種門難進、臉難看的、事難辦服務機關。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關於您反映“戶口辦理問題”一事,現請區公安廳答復如下: 您的留言已責成相關部門辦理,即將得到妥善解決。

【網民留言】

我2013年就把身份証相關信息提交了,今年都2014年了,公安廳制証中心說還沒辦下來,效率在哪?提交的咨詢你們也不回復!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關於您反映“身份証辦理問題”一事,現請區公安廳答復如下: 您所留言反映的情況,已責成有關部門受理,將很快得到解決。